產業園區“十四五”規劃要考慮的幾個核心問題
2020-08-03
作為“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2020年已經過半,“十四五”規劃期很快就要到來。產業園區企業能否在“黑天鵝”事件頻發2020順利實現戰略升級,走上可持續發展的“康莊大道”?產業園區的“十四五規劃”需要考慮的問題是什么?
產業園區“十四五”規劃要考慮的幾個核心問題
產業園區作為一種復合型的產業形態,既不同于房地產行業,又不同于高科技行業,商業模式較為復雜。通常來講,產業園區的商業模式一般會沿著如下三個階段的路徑演變升級:
園區1.0階段——房地產開發模式:此階段園區企業的核心能力是園區規劃、開發、招商能力,角色定位更多偏向于“園區開發商”,主要收入來自于園區土地、房地產銷售,呈現明顯“重資產”特征。
園區2.0階段——產業服務模式:此階段園區企業的核心能力是產業綜合服務能力,角色定位偏向于“園區運營服務商”,在園區收入結構中,房地產銷售的占比降低,產業服務費、載體租金收入的比重增長,呈現明顯“重服務”特征。
園區3.0階段——股權投資模式:此階段園區企業的核心能力是產業洞察、產業組織、產業投資能力,呈現明顯的“重投資”特征,角色定位轉變為“產業投資人”或“企業合伙人”,房地產銷售收入很少,股權投資收益快速增長,并與產業服務費和載體租金一起,構成園區最主要的收益來源。
“十三五”期間,國內大部分產業園區企業仍然處于“園區1.0階段”,即房地產的一、二級開發收入依然在營業收入中占比最高,部分企業甚至超過90%的收入都來自于房地產銷售。“十四五”規劃期,房地產開發仍然是產業園區平衡現金流的主要收入來源,但是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波動,或者存量土地開發完畢,產業園區將面臨著主營業務收入大幅下滑的“窘境”。
產業園區要明確自己的商業模式升級戰略,需要盡快向“房地產開發+物業持有出租+產業服務+產業投資”平衡發展的模式過渡。但是,確定的商業模式如何落地?如何協同“輕、重資產”各業務間的比例關系?這將是產業園區企業需要明確的核心問題。
二、產業定位如何升級?
“十三五”期間,園區主導產業多是勞動力密集型的生產制造業、低端物流倉儲等產業,面臨附加值低、發展空間小等困境,成為各地政府逐步“騰退”的對象。受2020年的疫情影響,園區原有的主導產業加速下滑,甚至“一蹶不振”,“空置率”和招商難度大幅增加,轉型升級迫在眉睫。與此同時,國家大力扶持的醫藥醫療、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制造等戰略新興產業高速發展,預計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15%。
在園區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產業園區要避免“大而空”的產業定位,要系統研究與充分論證,細分產業定位,避免同質化定位現象進入惡性競爭,最終導致產業招商“漫天撒網”、效率低下,“美好的規劃”難以落地。一些“小而專”的專業園區往往能夠呈現出更強的活力和競爭力,將成為推動產業轉型、消費升級和“雙創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
“十四五”規劃期間,產業園區必須要深入思考和明確產業升級戰略:本園區獨特的資源稟賦是什么?哪些戰略新興產業、哪些細分產業、甚至是價值鏈中的哪些環節更適合在本園區“落地生根”?本園區到底如何進行政策、產業聚集策略等方面的創新,才能夠吸引到目標企業的落地?
三、資本突破如何實現?
作為一個傳統上重資產、長周期的行業,融資能力不但是保證產業園區項目能否順利開發的基礎,更是后期運營能否持續投入的核心。
所以,產業園區在現金流生產能力、資產資本化能力、金融工具適用性等方面與金融資本格外適配。同時,多方勢力的加入也將裹挾起資本市場的力量,以政府基金、產業投資基金、企業債發行、資產證券化為基礎架構,產業園區的“金融屬性”特征愈加突顯。
隨著科創板、“注冊制”等資本市場創新舉措的陸續推出,以中新集團為代表的國資開發區上市的通道已經開啟。此外,力合科創、易商紅木等重量級企業的成功上市,都有力地證明了產業園區與資本市場的對接在加速。
“十四五”規劃期,產業園區企業應該盡快明確資本戰略,基本具備條件的園區企業,應該盡快確定上市主體、上市時間、上市模式(IPO還是“借殼”)、上市地點(國內還是國外的交易所)。已經上市的產業園區企業,應考慮加大“外延式”發展力度,通過“兼并、收購”優質園區企業的方式,加速擴張業務規模,實現收入、利潤、市值的更快增長。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園區,也可以考慮與上市公司或產業資本合作的方式,通過發起成立產業基金,大力發展產業投資業務,最終形成“產業和資本相生互動、協調發展”的良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