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政策匯總及解讀
2020-10-16
近年來,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在各地均有很大的發展,尤其是在各區域的中心城市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崛起。隨著我國經濟環境穩中有進的發展態勢下,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逐漸走向成熟,文化經濟政策始終圍繞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之間關系而不斷進行調整,中國文化創意產業隨著文化經濟政策調整而逐步邁向優化。
在文化事業領域不斷進行社會化、市場化和產業化的大背景下,中央層面持續出臺相關政策推進文化體制改革,1991年,文化部發布《文化部關于文化事業若干經濟政策意見的報告》中正式提出了“文化經濟”概念,自此文化事業領域的發展受到人們重視。
此后,在十六大報告、十七大報告中都明確指出了文化產業的重要性,提出了“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文化生產力”和“文化軟實力”等概念口號。
2014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特色鮮明、重點突出、布局合理、鏈條完整、效益顯著的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格局,形成若干在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特色文化產業帶,建設一批典型帶動作用明顯的特色文化產業示范區和示范鄉鎮,培育一大批充滿活力的各類特色文化市場主體,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文化企業、產品和品牌。
在頂層框架的要求指引下,去年年底以來,文化部和國務院政策協同推進加快:一方面,不斷深化文化體制的改革,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元化、多門類、多層次的產業國際化格局;另一方面,完善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機制,推動文化資源與金融資本有效對接。
2019年,司法部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草案送審稿)),對創作生產、文化企業、文化市場等3個關鍵環節發力,聚焦“促進什么”“怎么促進”兩個核心問題,在人才、科技、金融財稅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
該草案送審稿中特別加強了創作生產部分,對鼓勵創作、創作便利、促進文旅融合、質量管理等制度設計的調整完善。同時,為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方向的引導,草案送審稿中將保障國家意識形態和文化安全作為貫穿于本法的“紅線”,并在內容、技術、投資等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
據悉,草案送審稿將按照立法工作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2020年或將正式出臺。
《草案送審稿》還鼓勵各地制定更高的發展目標,按照本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負責文化產業促進工作;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布局,規范引導文化產業園區建設,促進文化企業集聚發展。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0-2025年中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域發展模式與產業整體規劃研究報告》匯總,截至2020年7月我國已經有30多個省市地區就文化產業園的發展給出了相關的指導意見以及補助支持,其中20個省份均已制定文化產業園發展的階段性目標,并陸續出臺具體細化的政策扶持行業發展。